標題:管理費難催收怎麼辦?
Q | 管理費難催收怎麼辦? |
ANS |
|
Q | 我們所居住的大樓是於80年底交屋. 不知為何當初沒有申請成為管理委員會.但是有人自封為管理主任委員.多年來,大家也皆默默繳內管理費,當然也有人拒繳,或一年繳個七八個月的管理費.於今年5月,我們向市政府申請成立管理委員會獲准.想請教;對過去那麼多年未繳或未繳清的住戶,我們可以依法追繳嗎?請問要如何進行手續?我們可以問卷方式各別一一向所有住戶詢問,以此詢問結果向欠繳管理費的一些住戶追繳,或採取法律追究? |
ANS |
|
Q | (1)我向法院購買了一間法拍屋,而房屋大樓的管理委員會要向我索討前屋主(債務人)所積欠的六萬多元的管理費我是否應該繳交? (2)管理委員會說除非法院開立一張免繳管理費之證明書,我如何向法院索取此類證明? (3)是否有其他相關法案、案例或是判決可供我參考,讓管理委員會可以退讓? |
ANS |
|
Q | 請教以下情形是否可以暫緩繳交管理基金,直到情形改善 (1).管理委員會未經半數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成立。 (2).委員會帳目不清,收據私自儰造。 (3).大樓之公共安全設施損毀,一直未修理。 (4).威脅不按時繳交管理費者,不得使用公共設施,及出入大門。 (5).建商職員涉入採購決議事項。 |
ANS |
綜合言之;你緩交管理費與所提之事項並無關連,緩繳管委會可依法向你催收,但將來如進入法律程序後,你可舉證其不法行為,尤其第一項如果委員會產生之方式不合法,那其法定代理人身份將有爭議,藉此也可釐清當中之適法性。 |
Q | 請問建設公司提撥的管理基金是如何計算?是否有什麼樣的依據?提撥的比例是否和社區內設備的耐用年限有關?如果是,關聯是什麼?我可以從什麼地方找到資料? 如果社區的管理費把一些公共設備未來更新的成本預先算了進去,也就是說現在每月收的管理費會預繳一些做為以後更換設備的費用,如此是否合理?或許到了那時候我早就搬家了,為什麼要我預先繳那些錢呢? |
ANS |
|